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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在说黎强是“黑老大” |
在黎强涉黑案中,可以看到这样一则传播路径:检方公布起诉罪名,许多媒体完全以检方立场进行报道,大部分群众相信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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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诉人称,公司经营都会遇到纠纷,关键是解决纠纷的方式。渝强公司在遇到纠纷时都采取围车、堵路、不准别人上下客的方式,这种有组织的方式正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。黎强所组织、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,从2000年以来,该组织操纵上访,制造群体性事件,向政府施压,通过先斩后奏的方式非法取得营运指标。组织的操作模式、人员构成及其分工都很明确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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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许多媒体在提到黎强的时候,经常会加上“黑老大”这个头衔。尤其是一些评论更是认定黎强为黑老大的角度展开的。比如《“黑老大”黎强为何强调自己是人大代表? 》,虽然标题打了引号,在从评论内容,作者是早已认定黎强是黑老大无疑,于是无需论证,直接引申开了。另外一篇《精英合流只会加剧社会紧张》,新闻由头不是黎强案,但里面也这样写了一句:“正在接受审判的重庆‘黑老大’黎强,之所以从一个商人变为垄断一方的‘黑老大’,视法律若无物,与精英们向他靠拢,与他手上集中了太多的资源显然有很大的关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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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ANA 114.223.225.* 发表:
这种恶人一天不从中国大地上消失,老百姓一天不会得到安宁.应该枪毙。…[详细]
北京市 221.123.128.* 发表:
否认、诡辩、推脱、耍无赖就能说自己是清白的了,就不是黑社会性质的黑老大了?不是不报,时候不到。时候一到,一切全报。我们的国家是不允许黑恶存在的!…[详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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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诉方PK黎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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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强:渝强公司只是一个民营企业,股份自己占60%,妻子占40%,“我自己的企业,自己不掌控谁掌控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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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强:“几个人商量每人出200万元,这怎么能叫跟共产党对抗呢?800万军队都被共产党打垮了,这些我不是不知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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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强:1996年直辖时,我就当选第一届政协委员。企业家有钱了想做点善事,想向组织靠拢,这是犯罪吗?不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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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强:20年来,双方的交往只是礼尚往来。“20年来只有1万多元,这就叫我的保护伞吗?她手中有什么权力来为我牟利?”2000年姜春艳参加现场协调解决鱼沙线、西朝线时,“她还只是个端开水的工作人员,就像今天第四位公诉人员一样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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